網紅經濟夯 財部擬八類課稅
近年網紅經濟當道,根據財政部最新委外報告,針對網紅獲利來源分成八大類,其中多數行為仍被認定是薪資所得、其他所得或權利金,依現行規定即是依綜合所得稅課徵;僅成立工作室自行販售商品是要依營所稅課稅。
營業稅選案查核 4月啟動
4月啟動營業稅選案查核,六大異常情形選案查核,一是取具或開立不實統一發票;二是將不得扣抵進項稅額申報扣抵、申報免稅比率偏高,或應稅銷售額誤開立免稅統一發票。三是漏進、漏銷或進項金額巨大且加值率偏低;四是開立二聯式(含收銀機)統一發票的營業人未據實申報銷售額;五是購買國外勞務未依規定報繳營業稅;六是將不得適用零稅率銷售額申報適用零稅率者。
網路銷售明年起稅籍登記 新增網域、網址及會員帳號
明(2023)年1月1日起,如果有經營網路或者行動裝置(APP)銷售的營業人,稅籍登記應該補「網域名稱及網路位址」及「會員帳號」;並且也要在其交易網頁揭露清楚「營業人名稱」及「統一編號」。
網拍頻繁交易,漏報銷售額要注意!
避免網路交易逃漏稅,財政部近期訂定規範,針對每年存轉匯入金額累積達240萬元,且該年度有任四個月份存轉匯入筆數每月達200筆的個人「高頻交易帳戶」,金融機構應在每年3月底前,將帳戶身分資料、交易紀錄送交財政部,明年將首度實施。
Youtuber 稅務申報方式
因應美國稅局要求,YouTuber收益將由平台端課稅,又稱網紅肥咖條款。財長蘇建榮29日在立院財政委員會審查房地合一稅2.0備詢時表示,美國主要是針對網紅的美國來源所得課稅,若為網紅的台灣境內所得、仍由我國課稅,不會有重複課稅問題。
以獨資企業名義賣房地產 「做錯這件事」遭處罰緩
屬於2021年7月1日以後交易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地產,依規定應在完成房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日次日起算30日內,辦理個人房地合一所得稅申報,因未依規定申報,經該局依查得資料核定張先生漏報房屋及土地交易所得的1百多萬元,並裁處罰鍰。
營業人誤開發票 二方式補救
營業人誤開發票給消費者,有二種補救的方式,原則上應將誤開的發票收回作廢,補開正確版發票;但若遇到無法追回發票的情形,可主動向國稅局報備,一年更正次數在三次以內,不會挨罰。
臉書私密社團賣東西遭抓補稅
網紅賣家直播帶貨、臉書(Facebook)賣家注意囉!透過臉書或line的私密社群揪團賣東西,營業額超過門檻就要辦稅籍登記並依法納稅。
「代購」、「買賣」及「代收轉付」統一發票開立方式各有不同
其經營網路代購,僅賺取代購費,所代購商品之價額是否可免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?
企業股市所得 報稅有眉角
今年來台股交易熱絡,國稅局接獲不少公司詢問相關稅務問題。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,公司在股市投資取得相關所得,課稅規定根據所得類型有所不同,可分為出售股票或股份、獲配股利兩種。